11月29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>有关事项的公告(2019年 第103号)》, 对MAH、临床试验机构备案、药品GMP/GSP认证、化学原料药审评审批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等5个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。
其中,“关于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”明确,自12月1日起,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。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,不再继续审批,按照规定进行备案。
“关于药品GMP、GSP管理要求”明确,自12月1日起,取消GMP、GSP认证,不再受理GMP、GSP认证申请,不再发放药品GMP、GSP证书。12月1日以前受理的认证申请,按照原药品GMP、GSP认证有关规定办理。12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并符合要求的,发放药品GMP、GSP证书。凡现行法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的,12月1日后应当继续开展现场检查,并将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企业;检查不符合要求的,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。
“关于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”明确,12月1日起,对化学原料药不再发放药品注册证书,由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原辅包登记平台上登记,实行一并审评审批。(国家药监局官网)
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,国家药监局正在抓紧开展配套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的制修订工作,并将按程序陆续发布。
其中,取消药品GMP和GSP认证的声音在业内讨论已久,有业内人士认为,未来国家将把认证制度和药品企业准入标准、日常生产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结合起来,减少审批监管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。值得注意的是,取消GMP、GSP认证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,GMP、GSP认证与药品生产、经营行政许可合二为一,将提高行政许可的门槛,或将使新设企业“入行”难度增加。与此同时,针对药品生产、经营的飞检频率与力度也不断增加
中央深改委通过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意见
11月26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《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在内的9个文件。会议指出,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要坚持保障基本、促进公平、稳健持续的原则,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,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,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,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,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,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,加快建立覆盖全民、城乡统筹、权责清晰、保障适度、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。(新华社)
2019年医保谈判结果公布
11月28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2019年医保谈判药品准入结果,97个品种谈判成功。本次谈判共涉及150个药品,包括119个新增谈判药品和31个续约谈判药品。119个新增谈判药品谈成70个,价格平均下降60.7%。31个续约药品谈成27个,价格平均下降26.4%。(国家医保官网)
广西率先落实国家医保谈判结果
11月29日,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《关于开放97个医保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在97个谈判成功药品中,之前未参与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的,由生产商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维护、递交资质材料、申报及信息确认等工作后,可导入交易系统供医疗卫生机构采购。而续约成功、已在广西挂网的药品,需及时调整有出入的项目名称(国家谈判药品)和采购价格。而新增谈判药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品种,以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格。同时,由于部分药品企业对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申请了保密,在采购过程中将不显示采购价格。(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)
广东将选定品种带量谈判
11月27日,广东省医保局发布《<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>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》,对该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作出部署,在完善采购形式上,广东提出选定品种集中采购。
意见指出,省级医保部门将综合考虑临床使用量、采购金额、群众医药费用负担、医保基金占比等因素,选定部分重点品种,委托采购平台开展全省统一带量谈判,各采购平台不再议价,医疗机构直接通过采购平台按谈判价格采购。通过制定与集中采购方式配套的支付政策、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和结算办法,确保医疗机构使用和按时回款。(广东省医保局官网)
国产新药Top 5销售超百亿
米内网数据显示,国产新药Top 5品牌去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额合计达到105.03亿元。其中,石药恩必普药业有2个品种上榜,丁苯酞软胶囊是国内第3个自主研发的国家1类新药,也是国际上首个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多个病理环节的创新药物;恒瑞的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于2014年10月获批上市,2015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额即突破5亿元,增速迅猛。(米内网)
